2010-06-29 人评论 已浏览次
关于做好“培养村官大学生工程”二期班
学员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实施“村官大学生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惠市委办〔2009〕28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广播电视大学拟于近期招收惠州市“培养村官大学生工程”二期班学员。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农村行政管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也可推荐农村后备干部中的优秀青年参加,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农村工作,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高等学校新生入学健康标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普高、职高、中技、中专或同等学历;
4、农村常住人口。
三、招生名额分配
县(区) |
招生名额 |
教学点 |
惠城区 |
65 |
惠州市电大 |
仲恺区 |
10 |
惠州市电大 |
惠阳区 |
40 |
惠阳区电大 |
博罗县 |
115 |
博罗县电大 |
惠东县 |
85 |
惠东县电大 |
龙门县 |
55 |
龙门县电大 |
大亚湾区 |
10 |
惠阳区电大 |
各县(区)要根据前期摸查情况,及时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村。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法: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及电大全程跟踪负责。
①6月21日前,各村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完成推荐及填表工作。
②6月22日-25日,由各村党组织将报名材料报送乡镇(街道)党(工)委核实。
③6月26日-29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将报名材料核实后送至各县(区)电大(惠城区、仲恺区的镇街直接报市电大)、组织部门审批。
④6月30日-7月2日,根据各县(区)委组织部、电大核定的学员名单,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参学人员到各县(区)电大集中办理正式入学手续(惠城区、仲恺区学员直接到市电大办理)。
⑤7月3日-6日,各县(区)委组织部、电大将招生名额分配数量确定的学员名单(附表3),上报市委组织部、市电大备案。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随通知一起发放,可复印);
②两张一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④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⑤电子照片,由各县(区)电大分别采集,时间定于6月30日-7月2日。
五、缴费方法
根据文件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及市、县(区)电大负担总费用的90%,个人负责的10%部分(每学年300元),由学员在每学年开学时到各相关电大办理缴交手续。
六、组织实施
各地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协作,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为学员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费、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市、县(区)电大和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充分掌握学员的日常学习动态,跟踪落实学员的学习进度和学习质量,对于学员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