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9 人评论 已浏览次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简章
一、专业背景
社会工作硕士是2009年新增设的硕士专业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44号)精神,我校作为首批培养单位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课程班:
一般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常年招生。
学位班:
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0年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学历、学位班: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应届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四、报名方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硕士研究生报名均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者缺一不可。
携本人近照2张以及学历、学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费200元。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单证) 2010年10月(双证)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8月(单证) 2010年11月(双证)
五、考试与录取
|
课程班 |
学位班 |
学历、学位班 |
初 试 |
无 |
初试为10月全国联考 |
初试为1月全国联考 |
复 试 录 取 |
无 |
达到复试分数线,通过学校组织的复试,择优录取 |
达到复试分数线,通过学校组织的复试,择优录取 |
证书 |
研究生结业证书 |
硕士学位 |
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 |
学习方式 |
在职 |
在职 |
全脱产、在职 |
学习年限 |
1年 |
2-4年 |
2-4年 |
学 费 |
1.5万元 |
3.6万元(含论文答辩费) |
5万元(含论文答辩费) |
七、联系方式:
报名点: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路20号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公楼一楼培训科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电话:0752-2555913 手机:1350229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