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人评论 已浏览次
各辅导员、各班级: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下文只称“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5〕1号)和广东开放大学(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下文只称“广东开放大学”)《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开大教务〔2015〕 15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奖学金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多关注学生及其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13春至13秋各班学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相关奖励。
五、推荐名额
按照省开放大学分配名额,我校共推荐22名候选人。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六、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底,制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成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和奖学金监督委员会,明确各阶段评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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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2015年4月3-15日学生申请,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3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向各班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5.2015年4月16-18日教务科核验材料,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从辅导员(班主任)上报材料中筛选出25人报学校;
6.2015年4月19-21日学校奖学金委员会初审,按照省开大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
7.2015年4月22-29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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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5年10月前发放证书和奖金。
七、201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及学生材料要求
1、奖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附件4,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2、奖学金申请人须提交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的照片位置(还需要提交电子版);
3、奖学金申请人须提供在读电大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还需要提交电子版);
八、监督与管理
1、省开大教务处接受学生个人举报,举报电话:020-83503390。
2、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如对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却被列入推荐名单的情况,一经查实,省开大将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不再接受替补,并对相关市电大和教学点进行批评通报,直至停止该单位参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资格。
3、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省开大评审组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责成所属电大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事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九、咨询方式
可与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联系,也可以直接拨打市电大教务科电话(2506641)咨询。
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