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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中央电大“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三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0-11-22 人评论 已浏览

    日期:2010111810:44:56    稿件来源:电大教务处

    粤电大教务[2010] 59

     各市县电大(教学点)、省直分校、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三批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10]10号)精神,中央电大现启动“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的第三批创建及申报、评审工作。请各级电大高度重视最后一批“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的申批评审工作,根据示范性基层电大指标体系制定建设方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及评审安排通知如下:

        1.省校成立广东电大“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指导和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任:杨炳生

        副主任:李江、陈显强

        委员:王江、申时全、何丰如、张锦文、黄玲、乐军、刘超球、林国雄、张晓平、邢政威、刘汉民、黄思霞、王家田、胡宇霞

        工作小组成员:李雪婵、廖桂丽、吴刚汉、凌玲、蔡永

        2.申报对象:地市级电大、县级电大或教学点

        3.申报材料同第二批,县级电大(教学点)见《关于“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二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0914号)、市级电大(教学点)见《关于启动“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地市级电大创建及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102号)。

        以上文件及申报需要用到的相关材料请到“中央电大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项目”的项目动态专栏中下载((http://www.open.edu.cn/TempProject/Criterion/Default4.aspx)

        4. 申报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详见《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项目”申报材料注意事项》(附件2),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

        5.申报截止日期:2010121 日。

        6. 通过初评的申报单位129在省校8-801进行答辩。

        7. 12月15前省校将初审通过的示范性基层电大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中央电大。

        创建示范性电大对提升电大系统的办学能力和发展活力,对推动全国电大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请各市电大积极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

        省电大联系人:李雪婵、凌玲

        联系电话:020-83500226

        电子邮件:xcli@gdrtv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教务处;邮政编码:510091

         附件

        1.关于 “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三批创建及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10]10号)

        2.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项目”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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