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0 人评论 已浏览次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10年全市开展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关于2010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业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
关于2010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粤发〔2008〕17号)和《中共惠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惠市委发〔2008〕43号)的精神,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市2010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制度教育,构筑拒腐防线”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制度教育。同时,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廉洁教育。通过教育学习,促进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以及公职人员的制度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为惠州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学习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黄业斌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松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制度,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的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市纪委将举办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暨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作辅导报告。各地、各单位要参照市纪委的做法,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分级、分类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
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应纳为教育对象。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对党员干部开展以制度教育为重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市纪委将举办《红岩魂》革命理想信念教育专题报告会,邀请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要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部署以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纪律严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登记备案、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中。要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借助新兴媒体和各种信息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面向农村基层党员、城市社区党员、社会流动党员的廉政教育。
(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开展法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增强公务员的制度意识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加强对各条战线非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重点抓好国有企业、学校、公用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领导人员的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规范岗位履职行为,对新录用、重要岗位、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的公职人员进行岗位廉政教育。
(三)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洁教育。坚持以文化人,积极开展富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各种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推进廉洁教育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农村和企业的“六进”活动,进一步弘扬廉洁理念,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加强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制度文件,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拓展廉洁教育新领域。
(四)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教育,增强教育效果。一方面,要深入发掘、精心培育、广泛宣传本地、本单位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教育作用;另一方面,要强化警示教育,广泛开展细算腐败“五笔帐”(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健康账、自由账)教育活动,深刻剖析本地、本单位近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和观看《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教育读本》、《清醒泉边清醒人——惠州历代清官廉吏》及专题电教片等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的重要教材,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参加。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惠州监狱参观,充分利用市纪委在惠州市中级法院建立的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庭审警示教育。
此外,要将保密教育纳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重点涉密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抓好典型引路。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确定本级示范点,以点带面,探索开展纪律教育新路子,推动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示范点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及时向上级汇报活动进展情况,为全市提供范例和经验。
(三)丰富教育载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活动。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的同时,积极开展知识测试、演讲、辩论、论坛等反腐倡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各种文艺形式和艺术作品的作用,弘扬廉洁理念,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继续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巩固传统新闻媒体阵地,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设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栏;积极探索利用新兴媒体、远程教育系统等载体和手段开展教育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市纪委举办的“廉影·清风”廉政文化摄影展,及在“惠州市干部网络大学堂”开设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辅导讲座和网上知识测试活动。
(四)力求教育实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教育效果。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纪律教育月期间办几件满足群众期盼的有影响的实事、好事;要围绕主题开展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纪律意识、制度意识;要结合开展制度教育,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缺陷,填补制度空白,修正制度漏洞;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要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把手,建立健全科学、严密、配套、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市纪委要通过召开教育情况汇报会、编印专刊、到基层调研等形式,加强对纪律教育月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请各县(区)纪委、市直和驻惠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宣教室(联系电话:2892273,传真:2873100),同时一并报送本县(区)、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关于纪律教育的心得体会文章(以上两种材料均须附电子版)。
主题词:纪律教育学习月△ 实施 意见 通知 |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办文科 2010年6月28日印发 |
(共印2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