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1 人评论 已浏览次
关于2017年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建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建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已于8月18日结束。现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名单(见附件)进行公告,并就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发证事项
(一)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本人携带报考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经核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准考号、考试须知等内容),准予参加考试。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逾期不来验证者,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出示证件不齐者,经现场审验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验证、发证时间: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三)验证、发证地点: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综合楼十楼(地址: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路20号)。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二)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公告。
三、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提交所有资料的原件以供审验。需要同时提交原件的验证材料在括号中备注说明,其它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以下材料都需提交一式1份。
(一)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
2.两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我校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包括2017届的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2015届、2016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5届、2016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如《暂缓就业协议书》中没有注明暂缓的有效期限的视为无效),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高校)出具的暂缓就业手续未取消(即暂缓就业手续于2017年7月1日以后仍生效的)证明(需交原件)。
(三)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本市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2.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期满,则需提交其所在学校(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交原件)。
3.现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其人事档案挂靠单位(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相关证明(需交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55909、255590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516007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路20号
学校网址:/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纪检室:0752-2555917。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建筑学校)2017年招聘教师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