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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3-25 人评论 已浏览

    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31号,粤电大教务〔20138)要求,惠州电大将开展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设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多关注学生及其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

    截至201331,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中央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相关奖励。

    五、推荐名额

    31名,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六、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325- 4月5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2.市级电大初审(410-15日)。根据奖学金条件确定初审通过人选,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省电大。

    4.省电大对各市电大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按中央电大的要求和名额指标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评审组会同相关市电大将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5.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央电大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中央电大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奖励证书复印件、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等相关材料)。

    6.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最终确定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发放奖学金及证书。各市电大按要求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七、提交材料

    1.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件,申请表规定单面打印,照片位置要贴上1寸彩色证件照片。申请表一式两份,两份要贴上相同的证件照。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须提供电子档)。

    2.在读电大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读电大期间所获奖励证书包括在学校、工作单位和社会上获得的各种奖项。

    八、监督与管理

    1、省电大教务处接受学生个人举报,举报电话:020-83503390

    2、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如对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却被列入推荐名单的情况,一经查实,省电大将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不再接受替补,并对相关市电大和教学点进行批评通报,直至停止该单位参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资格。

    3、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省电大评审组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责成所属电大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事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九、咨询方式

    可与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联系,也可以直接拨打市电大教务科电话(2506641)咨询。


    2012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doc 

     

    惠州广播电视大学

    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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