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人评论 已浏览次
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为方便广大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的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惠州电大计划于2017年5月继续开办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中、高级),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事幼儿教育、保育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具体学习内容以课程表为准) 1、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安全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三、报考条件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四、报名方法 报名时学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作证明一份。 五、培训收费 培训费:中级:600元/人、高级:700元/人(含资料费) 考试费(代收):中级:170元/人、高级:230元/人 如培训后考试不通过者如本校有开同类培训班可免费再参加培训一次(考试费自付)。 六、核发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 4月 25日,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八、报名地点 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培训科(惠州市河南岸斑璋湖路20号)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55913 13502291153 张老师 付老师 注明:报名人数达到50人以上方才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