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人评论 已浏览次
为配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方便广大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的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惠州电大开办了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幼儿教育、保育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具体学习内容以课程表为准)
1、保育员理论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 保育员实践技能知识:卫生常识、安全常识、生活管理知识等。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四、报名方法
报名时学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
五、培训收费
培训费:初级:400元/人、中级:500元/人、高级:600元/人(含资料费)
考试费:初级:120元/人、中级:170元/人、高级:230元/人
六、核发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培训时间
报名截止到2014年10月10日,周六日白天上课,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八、培训地点
惠州市河南岸斑璋湖路20号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人人乐后面)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55913 张老师 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