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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州电大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2018-04-09 人评论 已浏览

    根据根据粤开大教务〔201814号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开大教务〔201815号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委会”),奖学金评委会负责奖学金申请者的资格审核、决定上报省开大奖学金推荐名单、制定奖学金发放程序等。

    奖学金评委会

      任:温金龙

    副主任:范慧新、李建国

      员:彭征宇、李晓、陈凡、曾智敏

    在教务科设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分别负责电大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具体工作。

    2成立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学金监委会”),奖学金监委会负责奖学金评审及发放等全过程的监督,以保证奖学金管理的公正、公平、公开。

    奖学金监委会

      任:杨祖武

      员:万华东、周坚

    二、实施内容

    1、推荐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范围2016春、秋季农村行政管理班学员,按照文件规定评选2名;

    2、推荐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范围2016春和2016秋所有班级学生,按照文件规定评选13名。

    三、实施步骤

    1、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在2018331日前完成

    2、宣传发动:20184148

    3、申请和推荐:201849-13

    4、市电大初评:2018414日至20

    5、提交初审材料录入数据:2018421-23

    6、公示:2018424-30

    7、发放奖学金及证书:20189-10

    8、总结:201810

    四、实施要求

    1、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

    2、报送材料要规范、齐备、及时;

    3、注重积累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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